针对近期全县多地发生涉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广宁县人民*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冼伟东同志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重型货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月11日晚上,交警春水中队联合交通部门采取重点蹲守和流动伏击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在排沙镇沙心崀路段发现有2辆货车存在超限超载可能,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两辆货车引导至超限超重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检测,其中号牌为粤HK***8号货车总重达到.71吨,是典型的“百吨王”大货车,另外一辆也接近百吨。民警依法将超限超载车辆暂扣,押送至石涧治超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驾驶人作出处罚。
4月12日下午,木格“交所合一”联合交通部门针对辖区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规律和特点,选择在货车来往频繁的县乡道路开展整治。行动中,采取“逢车必查、逢超必卸”的原则,依法对经过执勤卡点的过往货车进行检查。行动共查处货车改装3辆,飘洒扬尘3辆,其他违法行为6宗。
下一步,广宁公安将会继续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并形成常态化,为辖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案
宁交宣
摄影
通讯员
编辑
高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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