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1月9日,广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陈某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
经查,陈某伟从年7月份开始经营广宁县南街镇某服装加工厂,期间因经营不善,导致高某某等16名员工从年9月至00年1月,被拖欠工资共3万余元。00年6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陈某伟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后,陈某伟只支付被拖欠的部分工资。
00年1月9日,在多次催促未果,且联系不上陈某伟的情况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陈某伟拖欠工人工资一案移送到广宁县公安局。
经过前期的调查取证后,00年1月31日,广宁警方向陈某伟发出传唤通知书,但陈某伟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随后彻底失联。为快速侦破该案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01年月,广宁警方对陈某伟进行网上追逃,同年月日,陈某伟在其广州市海珠区的一住宅处落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伟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在民警对其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后,陈某伟终于筹措资金将拖欠的员工薪资全部还清。
01年3月19日,广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该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领回被拖欠已久工资的员工们激动地说道
“没想到被拖欠被么久的工资还能要回来。”
来源:广宁公安编辑:钱其浩校对:王敏夷主编:骆翠云总编:李东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