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强副检察长宣读公益诉讼联络员名单并作讲话
▲为公益诉讼联络员颁发聘书
培训着重从检察公益诉讼是什么、公益诉讼联络干什么以及履职保障有哪些三方面进行讲解,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的立法依据、类型、范围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就管理办法、奖励办法、举报途经等工作内容进行讲授。▲公益诉讼联络员培训授课现场*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友强在会上呼吁
公益诉讼联络员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反映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久拖未决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为服务保障广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络员代表
能成为公益诉讼联络员,我感到很荣幸,同时也深知肩上的职责使命重大,接下来我会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不辜负组织和检察机关的信任。
下一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创新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落实“1+2+3+4工作机制”加强与公益诉讼联络员的沟通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强大合力实现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多重效果什么是“1+2+3+4工作机制”?
“1”个工作方案
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的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指导。
“2”套配套办法
制定了《公益诉讼联络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两套配套管理办法。
“3”级工作联动
形成统筹管理在县检察院、推选主体为镇(街道)、监督触角至村(社区)的三级工作联动机制。
“4”种举报渠道
来信来访:举报人可以亲临或来信向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