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年广宁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城区小学、幼儿园,广宁县钱学森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年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保障县城区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将《年广宁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宁县教育局
年5月21日
年广宁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做好年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推动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基〔〕3号)《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招生原则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划区招生、计分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实施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1、公办小学: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含符合*策照顾人员)和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且达到入围分数线的,年龄满六岁半(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民办小学:原则上面向全县区域招生,向县外区域招生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具体见学校招生方案。(二)县城区小学招生计划1、公办小学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备注
1
第一小学
8
2
广宁红*小学
8
3
第三小学
5
4
第四小学
8
5
第五小学
5
6
第六小学
3
7
第七小学
4
8
城东学校
6
9
南街街道中心小学
6
合计
53
2、民办小学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备注
1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
6
合计
6
(三)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根据县城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户籍住址、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往年招生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街道、社区、路段、楼盘开发等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详见《年广宁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三、招生工作安排
县城区公办小学报名和注册时间统一,分两批进行。(一)第一批适龄儿童1、报名和注册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19日,注册时间为6月26日。2、招生对象(1)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2)符合*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学校报名)。*策性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人子女)。②符合条件的公安战线适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③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④父或母属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⑤海外华侨、港澳台户籍的适龄子女。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入户的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佐证,户籍新迁入的截止年5月31日)。属*策性照顾的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或相关材料。(2)小孩免疫证明。(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4、说明(1)若户籍在县中心城区,因建房或购房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所小学报名,不得多校报名。(2)若第一批报名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时,学校要报县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并及时公布报名情况,指引第二批的学生家长带子女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二)第二批适龄儿童1、报名和注册时间报名时间为7月3日,计分情况公示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6日(5天),注册时间为7月17日。2、招生对象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按计分总分值的高低确定,并划定入围分数线,招生名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计分入学申请表。(2)计分的佐证材料。4、注册时需提供的资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小孩免疫证明。(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携带适龄子女到招生区域学校报名和注册,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民办)报名和注册时间与公办小学同步,具体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意愿报读的,家长可带子女到学校咨询报名。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并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工作。
县城区小学、幼儿园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