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拟命名年度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校园、文明乡镇
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街区、文明小区
文明市场、文明家庭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街区、文明小区、文明市场、文明家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广文明办〔〕6号)要求和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在基层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市级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市文明办审核,市文明委审定,拟命名广安市*府办等12个单位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府办等11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9个窗口为市级文明窗口,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等40所学校为市级文明校园,广安市广安区兴坪镇等10个乡镇为市级文明乡镇,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鳌山村等49个行*村为市级文明村,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湖滨路社区等10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等8个街区为市级文明街区,广安市广安区银杏华庭小区等12个小区为市级文明小区,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市场等9个市场为市级文明市场,王久龙家庭等29个家庭为市级文明家庭。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命名年度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校园、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街区、文明小区、文明市场、文明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其在意识形态、班子建设、干部职工违法犯罪、重大舆情、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诚信建设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拟命名对象,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广安市文明办反映。对事实不清,线索不明的匿名电话或信件不予受理。
;传真:;电子邮箱:gasw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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