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九年级、高三级毕业生
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一、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
(一)已落实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去向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工作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工作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工作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因升学保留在原团组织的,应向校团委说明并转接到广宁第一中学临时团支部。
二、
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一)转出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广东“智慧团建”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二)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实习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按规定转出,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出。团员需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由校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
转入居委的一般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支部委员会;转入村委的一般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市XX县XX镇XX村支部委员会。若仍未找到应转入的支部,可致电属地询问,先在网上找到镇(街道)的电话,询问镇(街道)团委电话,再咨询支部全称。
它就是
团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团籍转接工作分为线上“智慧团建”转接和线下团籍转出
注意事项
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前必须:
1、缴清团费,否则将无法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2、在“认证资料”里查看个人资料是否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项目,重点查看核对手机号码、收入、职业、团员编号、学历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
(修改后请先联系当前所在团支部审核,“待审核”状态是无法提交转接申请的,待支部审核通过后再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线上“智慧团建”转接
一、
步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