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加大我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面向广大群众公布各种举报监督方式,请及时举报:一、举报类型:(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策,不服从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
(二)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销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用品等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
(三)违规交易活禽、野生动物;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所列的公共场所出现非必要人员集聚;
(五)从重点疫区来(返)宁人员存在隐瞒旅居史、发病史,没有严格执行隔离措施;
(六)其他疫情防控中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一)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附举报联系电话号码);
(二);
(三)“粤省事”平台举报:进入“粤省事”→“抗击疫情”→“群众监督”,按各类型上报。
特此公告。
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0年月9日举报联系电话
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nyq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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