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对象
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全日制大专毕业且通过自考、函授等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年5月14-15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地点: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请考生于年5月17日至5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和班主任工作等,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为分。
(1)笔试时间:年5月19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广宁县其鉴纪念中学。
2、年-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依据有关*策,笔试成绩加10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1、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主要有专业知识测评、说课、授课和实操、答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评占30%、说课占10%、授课和实操占40%、答辩占20%。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1号)组织实施。
(二)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号)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以录用,在该学科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详细公告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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