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31日,广宁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5%,与去年同期的96.6%相比,提升了2.9%,县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8,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期的3.12相比,空气质量指数改善了20.5%,反映出我县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好转!
△1-7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标率年1月1日至7月31日,AQI(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达99.5%,PM2.5为24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优于市要求!(PM2.5又称为细颗粒物,指悬浮于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微米的颗粒,日常生活中,主要是燃煤烟尘、工业粉尘、机动车排气、建筑及道路扬尘等污染源直接排放。)年广宁县纳入省市控制考核断面4个,其中省考断面1个(排沙瓦灶岗),市考断面3个(东乡桥、南街口、江屯明星村)。根据肇庆市流域水质监测情况的通报,年1-6月,广宁县纳入省市考核的4个流域水质控制单元考核断面中,排沙瓦灶岗、江屯明星村、东乡桥3个断面达到年水质目标,总体达标率为75%,与去年同期40%相比,改善35%,反映出广宁县省市考核断面水质状况较去年有了明显改善!
保持最佳“气质”,打造最优“水质”,我们做了这些:
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县东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有27项违法建设项目,已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的关闭与搬迁工作,目前没有反弹现象。
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计划12月底前完成;四是完成古水镇、洲仔镇、木格镇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目前已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53.1%。五是抓好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与87家企业签订责任书,查处固体废物违法案件9宗,处罚金额27.6万元,没有发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现象。
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农业源治理,尤其是应对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问题,坚决打击,督促整改,让每一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都达标。
二是深入推进碧水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总体形象进度35%,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6.8公里,占总里程29%,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个,完成率47%;督促绥江沿线涉水企业优化废水治理设施,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绥江广宁段水质为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敢担当、能吃苦”生态环境保护铁*的努力,深夜执法、凌晨巡查,无论烈日当空还是风雨来袭,依旧坚守在环境保护的第一线;离不开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的自觉守护,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露天不焚烧、工地不扬尘……好“气质”、优“水质”,是你我共同努力的成果,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也是你我共同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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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乡广宁编辑部
编辑陈文*
编审廖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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