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工作需要,经县*府同意,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2名。主要负责文字材料撰写工作以及县委办公室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至32周岁(年3月15日至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六)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行*管理类、法律类、文秘类,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被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待遇按照广宁县*府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