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二、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四、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办理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广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另外,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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