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
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电动车
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全文
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年6月1日-年5月31日二、整治车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整治重点(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及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三)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及飙车竞速;(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六)摩托车超员超载、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6月1日
从通告可以看到,
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一年,
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审、逆行、无牌无证、超载超速、不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逆行、非法改装及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现场
近日,
肇庆多地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对摩托车、电动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封开县
6月3日下午,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城区中队以江口街道一桥头红绿灯岗亭为中心开展整治,大力打击无牌无证上路的二轮摩托及低速电动车。查处行动中,执勤民警对违规超员载人、超限载货、逆行的车主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查扣车辆。
此次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宗,查扣违规上路二轮摩托车6辆、报废摩托车7辆、低速电动车1辆,有效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肇庆高新区
肇庆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与大旺公安分局
在贺华超市附近路口设置的临时执勤点。
执法人员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戴头盔、非法加装雨伞、遮阳伞
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
驾驶套牌、假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
以及逆行、闯红灯、超载
无证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
驾驶报废、改装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执勤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上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加装违法行为突出执勤期间,公安交警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通过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以案释法、提醒教育,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并耐心对驾驶员及交通参与者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与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驾驶!让安全常在!
为了自己和他人出行安全
赶紧告诉给你身边
骑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吧!
来源综合肇庆交警发布、封开发布、肇庆高新发布,肇庆西江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