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陈沛时等人违法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成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年7月,在肇庆市公安局指导下,我局抓获了陈沛时(外号“云吉时”)等人犯罪团伙,并查实该团伙涉嫌多起违法犯罪事实。为进一步彻查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特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陈沛时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并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线索、证据为打击该犯罪团伙,深挖“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德庆县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凡参与该团伙违法犯罪,以及窝藏、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30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凡对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德庆县公安局扫黑办()(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谢警官
冯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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