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述项目招投标,傅学胜质疑其中存在违规问题,并进行了实名举报。举报材料称,“牛郎门”女处长等人曾多次要求将购货合同中的变色龙软件更换成安捷伦公司自己生产的软件,并与安捷伦签订了相关的《补充协议》,这种《补充协议》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另一方面,相比较医药类的B2C而言B2B企业要面对的客户是药品零售终端,相对个人消费者更加专业,市场教育相对容易。而医药类B2C目前还面临诸多问题,首要的问题即是物流和报销两大问题,因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作为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不允许邮购。如果委托第三方配送,其必须通过GSP认证,以避免药品在配送中被污染、破损、调换等。物流要求之高无疑会阻碍业务量的释放。同时,随着近年来医保报销目录的药品范围逐年增大,能报销的药品越来越多,虽然按国家药监局新规,"新医改"接受电子支付方式,但短期内B2C上药店要拿到医保定点资质还将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
满心疑惑治病赚钱两不误,天底下真有这么好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