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当前森林防火的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隐患,近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志愿者在洲仔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值守点检查等工作,全力构筑护林“防火墙”。
党员志愿者通过站山头、把路口、明法纪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信息登记、火种收缴等各环节措施。
宣传入户
化身“网格员”“宣传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进户宣传的方式,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普及防火知识、火灾危害,引导群众签订防火安全承诺书。
下一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落实好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挥检察职能,探索推进生态检察,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作用,以最严作风,更高标准助力全县护林防火的工作,努力守护广宁绿水青山。
来源:广宁检察
作者/来源: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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