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东路小炉美食店因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东路小炉美食店(经营者:卢海章)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东路小炉美食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一、没收违法所得:66.7元(66元7角);二、处以罚款:元(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7元(零66元7角)。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