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事起冲突
长春一面食工辞职后一千元工资被扣除
[导读]22岁的小杨在长春市一家宾馆后厨做面食工,按照惯例每月的1日是领工资的日子,可是小杨说,自己10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
22岁的小杨在长春市一家宾馆后厨做面食工,按照惯例每月的1日是领工资的日子,可是小杨说,自己10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
小杨说,宾馆的后厨是由厨师长承包的,从2012年7月份开始,她到后厨做面食工没有签订用工协议,但讲好自己每月的工资是1500元钱,每月的1日发放。工作了近4个月,前3个月她正常拿到了工资,10月22日她和同事发生冲突,自己被打了,这事后厨的人都知道,当时自己在家休息了几天,然后提出辞职,并且也得到了许可。
这时候,厨师长还欠她从10月1日到21日1000元的工资,11月1日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她到宾馆找到了厨师长,却被告知工资不能给了,也没说明理由,之后她多次拨打了厨师长的电话,答复都是一样的。
11月19日上午,和小杨一同来到了她打工的宾馆,工作人员表示,厨师长正在休假,拨打了厨师长的电话,厨师长表示,工资不可能全给小杨,至少要扣一半。虽然他和员工之间没有签订什么协议,也没规定员工打架会扣除工资,但为了规范后厨管理,他依然会做这个决定,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裴培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厨师长和小杨已经构成了雇佣关系,厨师长应该及时如数地向小杨支付工资。如果厨师长想要扣除小杨的工资,那么就必须主张小杨的行为对后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证据不足,厨师长应该及时如数地向小杨支付工资。如果小杨和厨师长协商不成,小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权利。(任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