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严明会9月5日,广宁县汇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底价3.35亿元,转让方为广宁县宏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日期截至年10月8日。
广宁县汇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20日,法定代表人陈昱全,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由广宁县宏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隶属于广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截止年6月30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68万元,负债总额.66万元,所有者权益-2.98万元。
据披露,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三宗商住用地,其中:
地块一坐落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42㎡,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
地块二根据坐落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67㎡,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
地块三坐落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58㎡,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
资产评估报告书特别事项显示: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右侧山坡山坳地段用地总面积约1.亩,已出租。土地租赁单位为肇庆恒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期限为1年,从年9月8日至年9月7日止,租金为.4元,已一次性缴纳。出让人广宁县自然资源局需在年9月15日前将出让宗地(存货涉及的三宗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受让人(被评估单位),按土地现状交付。截止评估基准日,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并经评估人员核查,该地块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不平整,尚未进行开发建设。
此外,根据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广宁县宏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宁县汇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其他应付款-广宁县宏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元,调整为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元。购地借款,,元,《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至基准日止所产生的借款利息14,,.27元,从财务费用支出,调整计入存货。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