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Eyck、Finn
所有的营销人,都会有一个执念:“品效合一”。
什么叫品效合一?字面意思就是做品牌形象传播的同时,也要获得销售转化。俗话说就是“叫好又叫座”。
这个话题经久不衰。从互联网广告萌芽发展到现在,一直被持续讨论。根本原因在:甲方有诉求,关键在于乙方能不能提供。
那么,乙方怎么看?达成一致认为“品效可以合一”?当然不是!这种博弈能够持久,是在于有支持一方,更有反对一方。
反对一方的观点认为:“品”和“效”是不同的广告目的,这两个目标并没有可以合一的基础。品牌效果本身应该怎么衡量,都还没有搞清楚,又要跟效果转化合在一起,怎么合呢?而品牌广告产生的长期效果,既难以归因到具体的展示上,又因为周期过长无法作为结算依据,“合一”只能是个美好的理想。
也有观点认为:品效合一是伪命题。虽然从技术上来讲,移动互联网能够把全世界的人通过计算机的方式连接起来,看起来能做到很高效的营销。但是忽略一个重要因素,移动互联网每一个手机背后都代表一个真实的人。能不能在手机上面既要给你一个形式上面的认知,又给你一个品牌效果,这是不能画等号的。
所以反方观点可总结为:“同一个事情上面,同一个流量上面,想实现两个目的是非常之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
支持方怎么看?借一位倡导“品效合一”的从业者观点:“品牌与效果往往不应被割裂,不同阶段的营销要实现从策略制定、创意设计、数据运营等切入,使品牌广告与效果广告紧密联动、有机融为一体,达成“合一性”,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
我们也看到,支持者不仅在输出他们的观点,也一直拿出行动去证明“品效合一”是对的。
就是其一。
今年8月,针对品牌营销一直存在的曝光无转化、或者效果广告无好的品牌感这种双重的无力感,将4款面向品牌营销的商业化产品整合成一个“品直plus”一站式品牌营销解决方案。该产品将原来的3个搜索产品“品秀”、“臻选”、“优然”打通的同时,利用“回眸”展示产品将搜索和展示广告无缝连接。
对于整合后的“品直Plus”,认为是可以实现品效合一的。
LV就是第一批和“品直Plus”合作的品牌之一。LV电商成立一周年之际,恰逢中国传统节日“七夕”,摇身一变化作“月老”,牵线搭桥,制造LV与消费者的“偶遇”机会。
通过对LV电商搜索页订制“妆容”的优化,使搜索结果更加吸引用户眼球,更细化的产品分类,通过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