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里,随着叶庭长和朱老师的引导和“支招”,小宇奶奶着急紧张的心情慢慢平复:“谢谢你们跟我说了那么多,以前真的不知道怎么管教,以后我一定按照你们说的好好教育他。”
这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首次运行,由新楼法庭庭长与学校老师共同为盗窃电动车的小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小宇奶奶到场接受指导。
3月7日,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广宁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在广宁法院新楼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广宁法院和县妇联共同出台《关于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洪浩,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艳华见证揭牌仪式。
据悉,工作室的设立旨在形成“法院+妇联”两位一体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各自在审判执行、组织家庭实践活动等工作上的职能作用和优势,组建了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团队、人民陪审员专门队伍、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和家事调查员队伍,一体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宣传教育,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落地。
《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体现了广宁法院在最高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法院、省妇联《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下,紧密结合少年审判工作实际和广宁本地实际情况,以案件类型和审理具体情形,细化“应当指导”“可以指导”和“责令指导”,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明晰依据。
《细则》结合新楼法庭家事审判及少年审判经验,创造性地罗列了家庭教育指导回访工作以及家庭教育效果的运用的情形。明确了面谈、测评、了解家校协同情况等五种指导回访方式,为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基本遵循,并载明家庭教育效果在离婚及抚养等家事审判,以及涉少刑事审判中的运用,大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指导、申请协助、委托指导、共同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程序性问题;细化家庭教育一般失当和明显失当的情形和与之对应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内容;规范了帮教帮扶、司法建议、法治宣传、组织保障等工作,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进行、联动开展、有序推进。
揭牌仪式结束后,活动参加人员就家庭教育指导、涉未成年人审判及家事纠纷化解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交流;各单位就加强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联动,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达成共识。
据了解,年以来,新楼法庭作为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专门法庭共发出家庭教育令17份,联合妇联、民政、学校等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次。
广宁是竹乡,未成年人犹如雨后春笋。下一步,广宁法院将进一步擦亮“法护笋芽”司法品牌,切实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行动自觉,落实能动司法、推动源头预防、做实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在未成年人事务治理领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携手妇联、学校等组织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聚焦家庭教育指导“小切口”,做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大文章”,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落地落实。
原标题:《法院、妇联携手护“笋芽”》